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要职责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9 21:39:17    浏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为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定调整海关关税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特别关税(包括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税率和修订进出口税则税目、税号的方案;批准有关国家适用税则优惠税率的方案;审议上报国务院的重大关税政策和对外关税谈判方案;提出拟订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方针和原则,并对其修订草案进行审议。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办公室主任由财政部税政司司长朱振民兼任。

  今后,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成员需作调整,由成员单位提出意见,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任审批。